韦世豪为什么这么理直气壮?

犀牛赛事 网络 2025-06-01 15:05:03

内容提要:科普韦世豪和鲁能足校的恩怨始末、关于“培训补偿”和“联合机制补偿”概念的解释、评价韦世豪在社媒上的表态

最近一位家长发布视频称,自己12岁的孩子因伤想退出某知名青训机构,回归“校园足球”需要拿到自由身证明,结果被机构索要18万巨资。

很多网友推测此举实际上是家长想白嫖机构的青训资源,以“不踢职业”为名偷偷转会去另一家机构,认为不应支持这种行为,并拉出了中国足球青训争议的鼻祖人物——韦世豪。

因为这种事被cue,嘴上向来不会吃亏的“南波赛文”在社交媒体上放言“每次转会分成,鲁能足校比我签合同还积极,一毛没少拿过”“没告赢,该赔的都赔了”,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

可能很多新球迷对这段往事不太熟悉,让我们重新掰扯一下,韦世豪在这件事上到底占不占理,顺便理一下几个专业名词。


韦世豪1995年4月8日出生于安徽省蚌埠市,2005年加入鲁能足校,一直作为同年龄段的王牌进行免费培养,一待就是八年。2013年,刚满18的韦世豪加盟葡萄牙博阿维斯塔队,与鲁能足校和泰山球迷的梁子就此结下。

在此引述一段鲁能青训20周年纪念图书《期待群星闪耀时》的记载:

2013年,由于国内还在沿用2009年版球员身份及转会管理暂行规定,球员只有年满18岁才能签订职业合同,而在国外,则是年满16岁就可以签订职业球员合同。由于年龄越大才越容易看出年轻球员以后是否具有专业水平,为了规避风险,大部分经纪人瞄准了17-18岁的球员,那段时期,鲁能青训U18梯队内危机四伏。”

“鲁能足校参加第十届全运会的所有95、96年龄段的主力球员都收到了来自同一家经纪公司的诱惑。这些诱惑主要是抓住足协政策的漏洞,并利用鲁能一线队、预备队人才济济的情况下,球员18岁和鲁能签约后打不上主力的担心。其中作为绝对主力的韦世豪、唐诗毅然放弃和鲁能签首份合同,跟着经纪人出国了。”

“在当时,根据中国足协与国际足联的共同规定,如果韦世豪与唐诗转会到国际足联第四类别的俱乐部,山东鲁能足校将得不到任何培训补偿。于是,鲁能足校将韦世豪、唐诗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得到培训补偿,在行规不能保障权益的情况下,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地方法院看到这一足球诉讼,因无先例,不知道如何裁定,而因为足球队员的培训属于集体项目,所有花费只是球队的支出。因此,在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后,鲁能足校主动放弃了对韦世豪、唐诗父母关于培训费补偿的起诉。”

鲁能足校时期的韦世豪(右一)

事情的道理很明显,是韦世豪及其家人与经纪人利用国内青训法规不健全的漏洞让鲁能足校吃了个哑巴亏。

不过韦世豪那句“没告赢,该赔的都赔了”或许也不是谎话,一来撤诉对他来说就是“没告赢”;二来由于那些年博阿维斯塔征战的是葡萄牙第一和第二级别联赛(不属于上文提到的第四类别),鲁能足校可能后续也收到了一次性的培训补偿。

在这里需要解释一下相关概念——培训补偿(Training compensation)。根据国际足联和中国足协的法规,球员12周岁至23周岁期间为接受培训和教育的时期,在球员21周岁之前培训过他的俱乐部和(或)培训单位均可在球员首次注册为职业球员或在23周岁赛季结束前的每次转会时获得培训补偿。

但是,这个培训补偿是什么量级呢?如果博阿维斯塔属于第一类别,根据国际足联现在的标准,鲁能足校满打满算,可从培养韦世豪12-18岁间的这6年里获得的补偿也不过是30万欧元上下,合200多万人民币。

韦世豪14年亚青赛声名鹊起

当然,韦世豪还加了一句:“每次转会分成,鲁能足校比我签合同还积极。”这又是什么呢?

所谓的分成,是联合机制补偿(Solidarity contribution),也有人翻译成“团结费”。根据国际足联和中国足协的法规,职业球员在与原俱乐部工作合同期限届满前转会,新俱乐部应当向所有培训过该球员的俱乐部和(或)培训单位支付联合机制补偿。计算方式为:联合机制补偿的数额=(新俱乐部支付给原俱乐部的转会补偿-培训补偿)×5%。联合机制补偿在俱乐部和(或)培训单位之间的分配应当按照球员从12周岁到23周岁期间在相关俱乐部和(或)培训单位的注册年数计算。

由于不限年龄、不限是否首签,联合机制补偿在转会中最为常见,我们所看到的转会费,在实际操作时都要多付5%。

韦世豪生涯转会历史

哪怕以韦世豪金额最高的一次转会——19年从国安以2,000万的价格转会恒大来计算,5%的联合机制补偿也不过100万,况且鲁能足校只占了其中一半。(当然,这2,000万是否是真正的转会金额笔者也持怀疑态度,毕竟因工作原因,本人亲眼见证过恒大同时期为了规避调节费,在另一笔转会操作中通过离岸账户进行了暗箱操作)

是的,韦世豪可能是让鲁能足校获利金额最高的毕业生,这么多年小几百万估计是有了,但这样就两清了吗?

当然不是。别忘了,当年的金元中超是张呈栋可以卖到1.5亿的时代,作为U23的金洋洋可以卖到8,000万的时代,鲁能足校着力培养韦世豪,可不是为了将来只收个几百万补偿费而已,这个道理显而易见。

很难指责鲁能足校或泰山俱乐部自己有什么过错,在那样一个法规存在明显漏洞的时期,面对经纪人画的大饼,队里又有彼时风华正茂的新星吴兴涵刘彬彬,泰山方面能做的很少。

实际上,不光泰山队,同时期很多踏实干青训的机构都蒙受过类似损失,只不过没有南波赛文出名。以同队同时期做出同样事情的唐诗为例,还有谁会拿他来说事儿?

征战中甲的唐诗

2015年底,规则漏洞终于被堵上了。中国足协在《中国足协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中写明,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公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合同期限不得超过3年

可直到今天,保障青训机构利益的工作仍然称不上到位。当下足球经济环境不好,球员转会多以自由身形式,联合机制补偿也很难拿得到了。所以每个咒骂全运会“毁人不倦”的网友,都应该好好想想,全运会制度一直存在的根源是什么

还有那些整天撺掇王钰栋、依木兰们留洋的网友,也该好好想想,球员走出去的大前提应当是不过度损害母队利益,如果做一件事需要靠单方面的“担当”“大义”,显然既不公平也不可行。

从12岁男孩母亲vs青训机构,到韦世豪vs泰山,再到未来可能的王钰栋/依木兰vs母队,如果理解了这所有事件背后的复杂联系,也就明白了,中国足球为何这么难…

最后,再回到南波赛文身上。

其实韦世豪和泰山方面的关系也不是没有过缓和的机会,2019年亚冠淘汰赛泰山点球惜败恒大赛后,韦世豪曾难得地表示感谢在鲁能足校的8年时光,希望有机会能回去看看,鲁能青训也通过官微表示欢迎。

懂事理的人都明白,泰山球迷不待见南波赛文也是合情合理的,毕竟自己干的事不算地道,如果遇到泰山队相关话题的时候低调点,多通过媒体说几句好话,矛盾不至于激化到今天这种程度。可惜,种种迹象表明,人家确实不认为自己做错过任何事情,反而嘲讽鲁能足校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

好吧,而立之年的南波赛文终于成长为国足主力,也算是成功的运动员了,但他当年的这些故事,亲历者都还没有遗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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